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为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日前,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启动202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广大在以留学人员向我馆进行申报。
一、申报对象
本年度奖励对象分A、B两类。
1.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品学兼优。
2.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已确定回国工作。
(4)品学兼优。
二、申报要求
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真阅读《202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一)并按以下流程进行申报。
1.网上申请
请申请人按照《202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附件二)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相关申请材料需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202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的开放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2月10日(北京时间)。
2. 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请按照《202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附件三)要求,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1个PDF 文件,连同本通知附件四《申请人基本信息表》(Excel表)一并邮件至 educationcn@outlook.com。
截至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
三、 评审环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进行。使馆将于2022年2月中旬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之后将经初审的推荐人选名单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批准后上传至“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供查询。
四、联系方式
使馆文教处
邮箱:educationcn@outlook.com
电话:03-6024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