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我在以色列留学人员申报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与申报条件
(一)“优自奖”项目分为A类奖和B类奖,其中A类奖学金标准为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B类奖学金标准为10000美元/人。
(二)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三)申请人须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四)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4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申报流程与要求
(一)申报系统填报
2023年度“优自奖”项目申报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9日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根据以往申报情况,申报截止前几日会出现申报高峰,导致系统运行缓慢,建议合理安排网上申报时间。
(二)电子邮件提交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须将申请表打印并手写签字,按上传材料顺序将所有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以“申请者姓名+2023年度优自奖申请材料(如张三2023年度优自奖申请材料)”格式命名,并将其发送至邮箱israel@lxgz.org.cn。电子邮件发送时间应不晚于北京时间2024年3月1日23时59分。
申请人应保证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支撑材料均真实有效,无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我们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统一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初审并向国内推荐。
三、咨询方式
电邮:israel@lxgz.org.cn
报名系统软件问题咨询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更多信息请参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42